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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0年定期更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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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生态文明建设#

我国野生动物种类丰富,大熊猫、朱鹮、金丝猴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更为我国所特有。为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,年1月14日,我国首次发布了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(以下简称,原《名录》),并作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依据。然而,原《名录》自年发布以来三十多年一直没有更新,而在此期间,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。年2月1日,经公开征求意见并修订调整后,新版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发布实施。

据统计,新《名录》共列入野生动物种和8类,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种和1类、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种和7类。其中,有种为陆生野生动物,由林草部门管理,剩余的种和8类则为水生野生动物,由农业农村部门管理。新《名录》将原《名录》物种全部予以保留,其中豺、长江江豚等65种野生动物由国家二级升为国家一级,熊猴、北山羊、蟒蛇由一级调整为二级;新增种(类)野生动物,其中43种列为国家一级,狼等种(类)列为国家二级。

新版《名录》大幅增加了受胁物种的保护

一、新《名录》相比于原《名录》和征求意见稿,物种的纳入更为科学,尽可能明晰到了具体的物种,减少了整目(科)物种的纳入。新《名录》中只保留了8类群,而原《目录》和征求意见稿中分别有26类、73类。

二、新《名录》尽可能将受威胁的物种(即易危VU、濒危EN、极危CR、区域性灭绝RE)纳入,物种濒危等级主要参考《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-脊椎动物卷》。相比于征求意见稿,新《名录》新增了约个物种,其中个是从征求意见稿中68类群(另5类群仍以整目、科或属所有种被纳入)明晰地、有选择性纳入的物种。在新增物种中,受威胁物种数(即易危VU、濒危EN、极危CR和区域性灭绝RE))占比最大,为35.09%,其次为未评估的,占比29.57%。

图1.相比于征求意见稿,新《名录》中新增的物种濒危程度分布。濒危等级包括DD:数据缺乏,LC:无危,NT:近危,VU:易危,EN:濒危,CR:极危,RE:区域性灭绝。

三、新《名录》更注重对海洋生物(如珊瑚、海豚、海蛇等)、两栖类和昆虫等在过去这三十多年受人类活动影响,对生态环境质量敏感,灭绝速率大的野生动物的保护。首先,新《名录》中的8个类群,珊瑚类(即红珊瑚科、石珊瑚目、苍珊瑚科和角珊瑚目)就占了一半。其次,相比于征求意见稿,新增的受威胁物种最多的是小鲵科(13种)和角蟾科(8种),还有鳞翅目,如凤蝶科、蛱蝶科、绢蝶科和灰蝶科,共13种,只是鳞翅目的物种均是未评估濒危程度的。

四、新《名录》纳入了部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但无危(LC)的物种。相比于征求意见稿,新《名录》中新增的无危物种占比并不高,仅占10.78%(图1),主要集中在海豚科(9/16)和海蛇科(6/16),还有一些鸟类,如鹰属(Accipiter)(4/7)、鸺鹠属(Glaucidium)(2/3)、角鸮属(Otus)(3/7)等猛禽。可以看出,海豚、鸟类等大家熟识的、经常被报道的野生动物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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